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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日上午,交管局设施处针对通州区漷县镇金三角开发区的道路交通设施和标志不够完善问题,给漷县政府下达了全国首份《道路交通管理设施监管通知书》,责令该镇政府在明年2月份时将本辖区的道路交通标志进行完善。 同时,设施处还对其他36处交通标志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的属地也下发了通知书。 交管部门自1993年开始,只负责对城八区的道路标志设施进行制作和安装。《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交管局按照规定开始对远郊区县省市级道路的交通标志标线进行监管。据交管局设施处负责调研的史建国科长介绍,交管局设施处进行一年多的调研后,于2005年10月29日至11月25日对北京市10个远郊区县的11条国道和79条省市级道路的交通管理设施设置情况进行了检查。 史科长介绍说,远郊区县的道路标志存在尺寸、颜色不符合国标的问题。此外,交管局共排查出房山德州张路、怀柔、密云的琉辛路等36处存在缺少下陡坡、急弯、让行、线性诱导标、注意危险警示灯、信号灯等警告、禁令、指示标志和标线的安全隐患点段。 交管局将依法向存在问题的16个道路产权单位和管理部门分别下发《道路交通管理设施监管通知书》。责成相关单位和道路管理部门限期对所管辖道路上存在的问题进行整顿治理,完善交通管理设施,消除交通安全隐患。据了解,一般相关单位在接到责任书后,须在2到3个月的时间内对所属道路进行整改和完善。 史科长介绍,目前,交管局正在对县级道路和乡村道路、自建道路进行检查和汇总,发现交通设施不全和不符合国标的道路非常之多。很多道路连交通标志牌都没有。“很多地方都是有钱修路没钱安装标志牌。”下一步,交管局将对乡县道路和自建道路交通标志缺失和不符合国标的现象也下发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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