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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侧面碰撞的乘员保护》(下称“侧碰”)和《乘用车后碰撞燃油系统安全要求》(下称“后碰”)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于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未来汽车厂家新上车型必须达到“侧碰”和“后碰”强制性标准,才能列入国家发改委汽车产品公告;而已在产在销车型必须在2009年1月18日之前的“缓冲期”内达到标准,否则届时也不得入市销售。尽管提升汽车安全强制标准给汽车企业带来了很大挑战,但笔者认为非常必要,且意义深远,会产生许多积极效果。
首先,有利于汽车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我国汽车安全标准的不完善,使许多安全无保障的汽车能够充斥市场,也使我国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居高不下(每年10多万人),给社会造成了巨大的生命财产损失。可以说,不改善我国汽车安全强制标准,就很难改善我国道路交通安全的严峻形势,就会把汽车社会演变成灾难,就会严重抑制我国汽车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其次,有利于提升汽车安全消费意识,阻断安全无保障的新车上市,规范汽车市场有序竞争,淘汰低质低价搅局者,督促汽车企业持续改进车辆安全保护性能,提高乘车人员生命安全保障水平。根据公安部交通伤亡事故统计,3/4的事故是与汽车安全性能差有关,1/4是与路况和驾驶技术差有关。可以说,提高汽车安全性能、解决汽车安全问题刻不容缓,未来汽车企业将会更加重视打安全牌,而不会热衷打价格牌,毕竟生命宝贵,消费者愿意为安全性能更好的汽车花费更多。
第三,有利于汽车企业积极开拓国际汽车市场。汽车安全标准采用与国际主流标准接轨,并积极推动相互授信认同,不仅可以整体提升我国汽车安全水平和汽车品牌形象,快速赢得国外汽车市场管理者和消费者的广泛认同与信任,有力保障汽车顺利出口,持续拓展国外汽车市场,真正实现汽车经营全球化,而且可以避免国外利用安全标准来设置壁垒和狙击入市,避免“陆风碰撞门”事件的上演。
第四,有利于我国建立新车评估体系(NCAP,即New Car Assessment Programme)。NCAP,是欧洲独立于整车企业和政府以外的第三方权威认证机构,定期对新车进行碰撞试验,根据乘员主要部位的 [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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