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严重后果,将面临“吊销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这样的严厉处罚;强制险还要求保险公司提取部分保费,建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保障受伤者能及时得到救助。 如此法律设置并不是为了纵容酒后驾车、无证驾驶和撞人逃逸这样的恶劣行为,不可否认的是,这些违法现象的确普遍存在着。强制险正是站在交通事故受害者这样一个弱势群体的立场上,本着救死扶伤的精神,强制保险公司履行相应的义务。从“无责赔付”到“先行垫付抢救费”,都是以人为本的体现。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强制责任险实行全国统一的保险条款和基础保险费率。除了基础费率之外,保险公司可以自行制定附加费率,保监会则按照总体不盈不亏的原则予以审批。有人推测,强制责任险的责任限额可能在5万元左右,细分为死亡伤残费用、医疗费用、财产损失及被保险人在事故中的无责任赔偿限额等,而保费可能将比现行商业险有所提高。目前5万元的商业险保费大概在1000元左右。 据统计,目前全国共有机动车1.3亿辆。今年10月1日前,所有的车辆都将投保强制责任险。对于人们普遍关心的保费上涨问题,保监会解释,今后强制险费率水平将与交通违章行为挂钩,无违章行为者保费可以逐年降低,而经常肇事者将在来年承担高昂保费。力图通过“奖优罚劣”的费率浮动机制,鼓励人们安全驾驶,以此减少事故发生率。 尽管强制责任险比商业险更具人性化,但由于责任限额较低,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也只能起到救急的作用。遇到大型事故,强制险就成了杯水车薪,动辄数十万元、高则上百万元的赔偿金势必让车主不堪重负。很明显,出台强制险的目的并不是为了纠正商业险,而是为老百姓提供一个基本的生存保障。在中等以上交通事故中,强制险所能起到的作用,也仅仅是弥补受害者一定的人身伤亡损失,其他数额较大的赔偿仍然需要商业险来实现。 当然,如何在强制险的基础上设立更完善的商业险,将是未来保险业的一个重要课题,而这同样需要配套政策的支持。前几日,有保险公司在深圳推出了保额最高为300万元的超赔险,这无疑是一个大胆的尝试。在此之前,超过50万元的个人险都很少有保险公司敢于推行。种种迹象表明,在强制责任险出台之后,商业责任险也将逐渐失去它原有的魅力,这就促使各保险公司推出更人性化、更高保额的商业险来迎合消费者。它所起到的效果,绝对比强制责任险本身更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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