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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科技部、环保总局正式对外发布的《汽车产品回收利用技术政策》中明确指出,加强汽车生产者责任的管理,在汽车生产、使用、报废回收等环节建立起以汽车生产企业为主导的管理体系,并提出自2010年起,我国汽车生产企业或进口汽车总代理商要负责回收处理其销售的汽车产品及其包装物品。
中国的汽车保有量正在迅速增加,每年的报废量也随之增加,因此报废车的再生利用问题也就越来越紧迫。汽车工业要可持续发展,就要解决材料的循环再生问题,这是本世纪对汽车工业发展提出的新的战略要求。
中国作为一个新崛起的汽车大国,汽车回收制的确立和强化是必然的选择。
汽车回收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包括从新车型的设计、生产,到汽车的保养、维修,以及车辆的回收、报废、拆解、再利用等环节,在这些环节上,我国的汽车回收系统还存在着很多不足。
“回收”是关键
据中国物资再生协会秘书长高延莉介绍,发达国家一般以汽车保有量乘以7%计算出当年汽车应报废量。我国计算标准略低于发达国家,以汽车保有量乘以6%得出当年应报废汽车量。
有数据显示,2005年,我国汽车保有量达到了3000万辆,如果按照6%的数字估算,去年报废的汽车应在180万辆以上。
我国目前流失在外的报废车有多少?有专家称,保守估计,不会低于40%。
2001年,我国出台了《中国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细则》,规定报废车只能在指定的报废车解体厂报废。
据了解,我国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目前已经发展到1000多家,按照年拆解能力6000辆的数字计算,年拆解报废汽车能力也只有60万辆,而实际数字,可能比这个更少。以北京为例,正规的汽车解体单位有13家,最大的一家设计能力是每年5000辆,而目前只能拿到不足3000辆的解体车。
各部委曾多次发布文件,对报废车的问题进行布署及更新计划。自1996年以来,我国相继出台了《关于禁止非法拼组装汽车、摩托车的通告》、《汽车报废标准》、《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对报废汽车回收的全过程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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