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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销售就得谁负责?包退包换如何操作?
随着汽车消费的日渐增长,汽车投诉率也随之攀升,但汽车维权似乎总是很困难。汽车什么时候能像普通商品一样例入“三包”范围?2005年1月汽车“三包”(草案)公布后,消费者对汽车“三包”规定尽早出台实施的呼声也越来越高。
昨天,杭州市工商、市消协联合主办的2006“消费与环境———汽车消费指导”专题研讨会在杭举行,原中国消费者协会会长曹天沾、中消协秘书长助理徐炽等参加了会议。会上,消协领导、专家、企业、消费者代表对已经出台的汽车“三包”草案展开了激烈讨论。业内人士表示,各地组织的此类研讨会对汽车“三包”规定的早日出台有着积极的推进作用。
研讨会上,中消协有关人士表示,汽车“三包”规定对消费者而言肯定是个利好消息,但在“三包”条例出台之前,有必要加强对消费者的汽车消费教育指导,比如———针对汽车信息不对称问题,在消费者购车前开展消费教育指导课;积极引导企业参加消费指导活动;利用现代信息网络传播汽车维权信息,增强消费者维权意识。
杭州市消协秘书长杨渌逸说,杭州是汽车消费大市,作为汽车消费维权一线的消费者协会,将会不断推出汽车维权工作的新举措。市消协也希望国家质检总局能尽早出台汽车“三包”规定,这样既能有利于保护消费者权益,也有利于汽车市场秩序的健康发展。
与会专家指出,现有的汽车“三包”(草案)中有两项细则最受争议:一是经销商对“谁销售谁负责”表示不满,因为他们认为经销商虽然与消费者直接接触,但经销商没有能力解决技术难题,质量问题应由厂家负责;另外,汽车“三包”虽然明确了“包退”和“包换”的相关规定,但目前很多汽车生产企业只有“包修”措施,对于“包退”和“包换”的承诺如何实现,在操作上还有一定难度(因为退换汽车不像退换一双鞋子那么简单,会牵扯到车子办证等各项问题)。
消费者代表则认为,汽车“三包”规定应该是汽车售后服务的重要保障,如果有了汽车“三包”规定,买车就更放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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